一、主要任务
全面落实实验室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主体责任,全面摸清危险化学品使用学校的安全管理现状,全面整治危险化学品使用学校存在的安全隐患,持续强化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培训,不断提高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能力。
二、整治对象
全省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各类学校。

三、治理重点
九大方面
1.是否严格按照国家有关危险化学品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要求,符合危险化学品使用(包括工艺)条件。
2.是否建立健全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3.是否掌握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品种、危险特性、用途、使用方式、使用和储存数量,并建立相关台账资料。各有关高校是否建有完善的校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信息系统。
4.是否开展危险化学品使用环节的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
5.是否使用具有安全技术说明书、安全标签的危险化学品。
6.是否存在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生产、经营、使用和违反限制性规定的危险化学品。
7.是否对涉及危险化学品使用的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岗位技术培训,对有资格要求的岗位配备依法取得相应资格的人员。
8.是否制定危险化学品使用环节事故应急预案或处置方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9.是否建立购买与运输管控制度,其中管控类危险化学品实行学校集中统一采购制度,其他危险化学品从有资质的供应商处采购并依法安全运输。
三、治理重点
省教育厅负责高等学校、中小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专项治理工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负责技工院校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专项治理工作。
四、时序安排
动员部署阶段(2020年12月底前)
明确职责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全面部署开展学校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专项治理行动。
排查整治阶段(2021年6月底前)
全面开展大排查、大摸底,切实掌握学校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管理现状,推动学校自查自改,边查边改。
集中攻坚阶段(2021年12月底前)
在学校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开展随机抽查,深入排查,建立清单,制定时间表,路线图,逐条逐项整改闭环。
巩固提升阶段(2022年6月底前)
总结先进制度措施,梳理典型经验做法,在全省范围内推广并形成长效机制。